政策支持 |
2019-07-15 浏览次数:0次 |
该项目一方面可保护环境,同时又可变废为宝,节约能源。从上世纪七十年代末代开始,世界各国陆续成立了各种机构,并制定了响应的法规,以期解决长期以来的回收处理的难题。我国也于1996年4月1日起开始执行《固定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》,并在税收方面对废旧资源为主要原材料的企业给予适当优惠。 国家财政部、税务总局分别于1994、1995、1999、2001年连年出台《关于对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企业实行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》,对废旧物源回收企业免征增值税。 国家经贸委2002年1月发布《再生资源回收利用“十五”规划》(国经贸资源2002第9号);加大公共财物对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支持力度,鼓励企业回收利用,支持一些经营好、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,为企业上市融资创造有利条件。对再生资源回收加工处理中心,再生资源处理网络等方面的示范项目,优先安排技改资金并给予财政贴息! 国家经贸委、国家技委、科技部、财政部、建设部、中国人民银行、税务总局、国家质检总局等八部委联合发布《关于加快发展环保产业的意见》。 在财税政策方面,进一步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减免税的优惠政策,要求各地区和有关部门把环保产业作为重点发展领域,鼓励和扶持环保产业快速发展。
中央电视台2002年6月《专题节目》:《中国希望建立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》,积极倡导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项目的发展。 为促进再生资源综合利用朝规范化,产业化发展,国家经贸委正会同有关部门抓紧起草《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条例》,该条例的出台,意味着我国废旧资源的回收利用面临一次历史性的重大变革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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